山西上调某待遇,确保月底前发放到位

山西上调某待遇,确保月底前发放到位

章川平 2024-12-28 未命名 8 次浏览 0个评论

山西上调某待遇,确保月底前发放到位

山西省人社厅近日宣布,从2024年1月1日起,将调整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、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。这一调整方案得到了省政府的批准,旨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生活权益。

山西上调某待遇,确保月底前发放到位

伤残津贴调整

一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将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津贴增加。具体来说,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15元,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05元,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95元,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5元,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5元,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65元。对于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残的职工,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,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。此外,一级至四级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,其月伤残津贴在增加后若低于3287元,将补足至3287元。

生活护理费调整

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,其生活护理费也将得到相应的增加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07元,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86元,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64元。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若低于3428元、2855元、2057元,将分别补足至这些标准。

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

对于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,其抚恤金也将得到增加。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2元,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2元。

资金来源与发放

此次调整工伤职工待遇所需的资金,如果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,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;若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,则由原渠道解决。按照要求,各项待遇必须在2024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,确保每一位工伤职工及其家属能够及时、足额地领取到相关待遇,不得发生任何拖欠情况。

来源:山西省人社厅网站

(图片保留不处理)

此调整方案体现了政府对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深切关怀,旨在为他们提供更加稳定、可持续的生活保障。同时,也彰显了社会公平和正义,确保了每一位工伤职工及其家属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照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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